科目一:安全理论
入学的第一堂课:安全理论,这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学习过程。课程安排在晚上,从19:00到22:00,3个小时的课程没有课间休息。我一边认真听,一边速记下老师讲的理论知识。当听到“下课”的指令时,长舒了一口气,以为该版块的学习过程结束了,谁知老师通知第二天早上5点考试,成绩不合格将取消后续学习的机会。
压力就是动力!听讲只是学习的开始,要内化为自己的知识还需要消化。我开始挑灯夜战,直到凌晨一两点将考试内容背熟后才安心去睡觉,以迎接3小时后的考试。
从那一刻起,我认识到了对待安全的态度:敬畏!
源于这个态度,我将分享的模块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后来想想,还真像。
科目一:安全理论,到点考试
科目二:高空教学,安全器械摘挂
科目三:上道行驶,实习带队,跟队学习
科目四:理论加强,情景模拟,案例分析
总结科目一:安全理论培训,给予新人敬畏!
科目二:安全操作
好的驾校,不让学员交学车无忧险,考完才知道,不过都难,差的驾校,保险公司都不敢登门,还不够赔的!
人众人使用国际上安全标准认可的设备和器械,是客户最放心的选择!
基于这次分享主题不在高空,此处省略具体内容,直接总结!
总结科目二:百炼成钢,教学相长,终身负责制,为您保驾护航!
科目三: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的培养如果能靠书本学会,就没有我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
实践的学习演练,要胜过滔滔不绝的研讨大会,我们本身就是做体验式培训的,为什么不在安全考核中以培训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作为关卡和演练情境内容,从而提升学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呢?我们这样做了!
前提条件:终身负责制(每次教授人员不超过3人),每车3人,学的最快,效果最好,人一旦一多,效果如何不敢担保!
培训总监教授的新人,可谓知根知底,那些方面是强项,那些方面是弱项,清晰明了,既然如此,在合适班次中,进行考核的时候,设置突发事件,考核学员的应变能力!
总结科目三:实践出真知,走流程,设立考核更高标准!设立行业的高标准,让培训师职业,受人尊敬,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加大前期考核难度,不会不过!用更加严苛的标准,梳理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我们培训一批又一批,能打硬仗的培训师队伍!
科目四:案例分析
讲解案例分析之前,我想先说明,我的案例都是很幼稚的案例,很低级的安全事故,非责任事故,但这些事故为啥会出现,我想还是跟本源相关。
案例一:鼓动人心摔伤
某年某月某日某单位,进行鼓动人心项目中,培训师因未带哨子,在介绍完项目规则,队员练习的十分钟时间内,去取,来回不到5分钟,但当回到现场的时候,有一名队员已经摔倒在地,送医就诊之后,确认骨裂
上述案例,培训师的错误在哪里?
未在培训场地吗?
未进行安全保护吗?
进行了安全保护就不会出问题吗?
为什么其他在的培训师队伍都没出事,没在的培训师队伍就出事了呢?
当不断分析之后,你发现,该培训师内心,无比郁闷,带了几十年队,竟然躺枪,而且明明没有做高空项目,反而还让队员受伤了!
就此案例,山东学校做了安全监控如下调整:
1、培训师必须在场
2、培训师必须全程保护
3、必须选择平整路面实施项目
4、直接教授方法,不允许大幅度移动
为什么加入第四条,前面三条各个学校都有,而且也是常识,但对于这样的突发事件,我们可能真的带队几年都不会遇上,但一旦遇上,后悔都来不及,因此我们希望提高学员参与度,解除大幅度移动的可能性,避免出错!
案例二:有轨电车摔伤
某年某月某日某单位,进行有轨电车项目中,有队员从有轨电车上后倒摔伤,实施项目中,培训师全程保护队伍,并未离场,但摔伤的同时,立刻上前安抚,没有想到当时情况不错,学员状态良好,并希望继续参与项目,培训师强制停止她的动作,并带至医院,诊断为骨裂。
上述案例培训的错误在哪里?
人在现场,实时在进行安全保护,但依然出了问题
后期询问才知道队员天天坐办公室,身体素质差,不常运动,身高又矮,因为团队屡屡受挫,希望在这次活动中取得好成绩,因此速度太快,该队员未能跟上,又站在队尾,才导致出现的上述情况
最后界定为非责任安全事故,我们冥思苦想,也没有找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这样的安全事故,真的无法控制吗?
事后我反复确认事故环节,针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监控的再次整理
1、人员不足15人不允许实施(选优过程)
2、排头必须找队员实施贴身保护(手撑肩膀)
3、绳头去掉,不允许绳子长于1M(避免套手)
4、身体不稳,不允许往中间跳
5、一旦感觉失去平衡,大声喊“停”
6、降低难度,5分钟内,原地走
上述6条,第6条是新加的,当发生上述案件的时候,我们无法改变队员的身体素质,我们就改变参与人员,无法改变参与人员,我们就改变项目难度,安全是实施项目的底线,如果安全都保证不了,我们还做什么项目?
案例三:午餐后休息踢毽子扭脚
某年某月某日某单位,队员中午用完餐后,借用上午活动道具,在草地踢毽子,由于活动幅度太大,导致扭脚,无法参与后期活动。
事,不大,但说大可大,说小可小。
往小里说:队员不追求,活动身体属于培训外时间,个人行为,自伤,不在乎,不追究任何人的责任,错在自己,活该倒霉。
往大里说:毽子是培训单位提供的,我们还处于培训期间,可以走流程保险,并追究培训方的责任,放纵队员实施自由活动,因此受伤。
因此最后我们给予一致意见:不允许队员在培训期间组织竞技活动
上述三个案例,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培训中的一些问题,但我想特别说明的一个问题是,随着我们培训的年限不断增长,我们的经验,已经开始出现固化,我们已经不愿、不想、甚至不屑去思考如此简单的事情,但随着近几年,人们生活质量越来越好,肥胖人群增多,人群日常运动越来越少,体质越来越差,而我们的活动,也应该随着环境的变化,人员身体素质的变化,来进行调整,最近几年山东卖求生、背摔的次数越来越少,不是我们不想卖,而是当看到一群老弱病残齐上阵的时候,很多班次,都是临时跟组织者协商,更换项目,难道是我们的项目不够好吗?难道他们真的完成不了吗?难道以后这个项目不做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们老培可以根据经验避免碰到安全事故,但新培经验少,接触少,能力差,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审视一下,老的培训系统,将它注入一些新的安全元素,而不是再继续以惯性思维的模式,传帮带,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学的老师,希望打破习惯,打破惯性思维,提升安全品质!